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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宛区公(消)行罚决字〔2019〕02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8
    决定机关 南阳市宛城区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贾正照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