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彪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32143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浦民二(商)初字第3535号
    案号 (2014)浦执字第0916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5-06
    发布日期 2015-02-1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沁阳市思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吴克忠借款1,500万元;二、被告沁阳市思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吴克忠以1,500万元为本金,自2012年1月12日起按每日0.10%算至清偿日止的违约金;三、被告李彪、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判决中被告沁阳市思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当清偿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四、被告李彪、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沁阳市思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