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钱综执〔2021〕罚决字第04-007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案件名称:杭州恒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道路上排放污水案被处罚人姓名:杭州恒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林法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13日14时06分,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中队队员接媒体反映:杭州钱塘区松乔街有车号为浙A77F88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直接在松乔街上排放污水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队员至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后队员至局信息中心调取道路监控,根据松乔街-东城大厦南门处的监控显示2021年5月13日8时58分55秒,有壹辆车号为浙A77F88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沿松乔街自东向西行驶至松乔街东城大厦南门非机动车道道路上,通过车尾连接的管子向道路上排放污水,排放的面积约4平方米。经查,当事人为杭州恒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在道路上排放污水。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8 |
决定机关 | 杭州钱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汤林法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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