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温龙公(永)行罚决字[2019]5174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苏州置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7月10日16时许,永中派出所民警在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府锦园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违反规定条件招用无证的保安员舒某。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苏州置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11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永中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