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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弘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忠斌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457354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黔0122民初143号
    案号 (2016)黔0122执2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25
    发布日期 2016-04-0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贵州弘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李玉松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4426元;本案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贵州弘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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