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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银保监罚决字〔2020〕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天津宝坻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审慎、合同签订不规范、贷后管理不到位三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4
    决定机关 天津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