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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白市税稽一罚〔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行政处罚内容 1.你公司上述(一)(三)(六)项涉税违法事实,造成少缴增值税132804.3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640.2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1818.62元,合计181263.17元,责令限期补缴,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90631.62元。2.对上述第(二)项涉税违法事实,决定对你公司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430049.1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15024.5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5
    决定机关 白银市国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