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南市税二稽罚〔2020〕2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你公司2016年少缴的增值税50093.33元、企业所得税20915.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06.53元,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罚款金额74515.4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6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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