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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过借款人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且未有效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