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青处〔2020〕2920200002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规定的措施销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0.0010万元,罚款0.3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30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稚亮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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