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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茂交罚[2021]033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7月20日16时1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茂南南排大道胜利水泥厂路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广东腾源物流有限公司聘用的司机张亚欣驾驶粤K20995粤K8451挂重型货车从海和公司运载工业白油5号(即石油馏出物,联合国编号为1268)到亿海公司,经查,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粤K2763挂的车辆类型为重型常压罐式半挂车,适装介质为汽油。该公司有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危险货物行为,当事人一年内第四次被查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IC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3
    决定机关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