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人机烟囱自动巡检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10466874.9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0208270A 公开(公告)日 2019-09-06
申请公布号 CN110208270A 申请公布日 2019-09-06
分类号 G01N21/88;G01N21/90;G05D1/04;G05D1/10;H04N5/232 分类 测量;测试;
发明人 陈锐豪;叶茂林;陈建伟;胡海明;白朝顺;刘铭青;赖志鹏;陈林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容祺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劲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陆滢炎
地址 323000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石牛路268号(丽水甬莲智能制造产业园)1栋A座3楼—2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无人机烟囱自动巡检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在无人机上安装四面或多面测距传感器,用于检测障碍物距离;步骤二:在无人机上安装照明设备,用于拍摄时补充光源,保证光线充足,烟囱内壁详细情况清晰可见;步骤三:在无人机上安装相机;步骤四:在无人机上安装桨保护结构;步骤五:通过地面站对自动巡检功能相关的参数进行设置;步骤六:通过遥控器或地面站控制指令实现一键起飞。本方案只需在烟囱底部做简单操作,设置相应参数,控制无人机起飞,切至烟囱自动巡检模式,即可进行自动巡检,巡检结束后地面站提示巡检完毕,即可将无人机降落并收回,取回此次巡检拍录的图像或录像材料,提高巡检效率,增加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