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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哈银监罚决字〔201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当事人)在发放农户贷款及贷后管理过程中存在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审批过程未严格执行面签制度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2-31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哈密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周承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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