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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19〕第09040519120800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5月08日22时40分,我局萧山区局新塘中队执法人员通过公民举报,当事人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一台泵机、两辆混凝土车及10余名工人在萧山区新塘街道通惠南路萧政储出(2018)23号地块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50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5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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