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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榕高新市监执罚字〔202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279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3
    决定机关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骆新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