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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地税高新罚[2017]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你(单位)------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拟处罚款1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2
    决定机关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贾燕燕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