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番钟村处[2021]1-5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九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4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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