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焦生环罚决字〔2019〕第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检测不合格的报告单领取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协助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领取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
行政处罚内容 | 1.立即改正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2.没收非法所得一千二百元整;3.给予行政罚款二十万元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12 |
决定机关 |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培培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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