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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淄博税稽二罚〔2020〕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处少缴增值税税款146866.14元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3433.07元,处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7343.32元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671.66元。合计罚款77104.7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7
    决定机关 淄博市国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