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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双市监行处字〔2020〕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8.00元;2.罚款人民币1068.00元。以上罚没金额合计人民币141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2
    决定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