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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双市监行处字[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抽检批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5台电热水壶和1台多功能电热锅;2.罚款人民币39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7
    决定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