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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增环罚〔2019〕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7
    决定机关 增城区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