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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19]11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车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单位在未核实业务真实性也未取得业务发生的其他相关凭据的情况下于2017年2月接受上海流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并入账,发票代码3100162130,发票号码09591498,开票日期2017年01月10日,内容为服务费,金额63773.58元,税额3826.42元。该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证实为虚开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单位上述发票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3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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