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0113340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08民初61888号
    案号 (2021)京0108执2340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14
    发布日期 2021-09-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正借款400万元,并以4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李正自2017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二、靳宏标对于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及利息债务向李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李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 813元(李正已预交),由李正负担703元,已交纳;由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靳宏标负担57 11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