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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鲁曲交【04】罚[2018]0508G005170004
    违法行为类型 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经营者在城区内的车站以外上下旅客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7
    决定机关 济宁市曲阜市交通运输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