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并自然资罚字﹝2020﹞第0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太原保利海德公园住宅小区009地块商业1号主体增高1.3米违法建设行为,按标准层面积的一半,即1239.425平方米,处以工程造价1700元/平方米的10%的罚款,计210702.25元(贰拾壹万零柒佰零贰圆贰角伍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5
    决定机关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