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常交道罚字[2021]004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3 |
决定机关 |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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