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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沈沈 市监 皇城处 字〔 2018 〕 7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截止到2018年1月16日查获时止,已经销售2.2kg,当事人经营现场发现2.8kg双汇Q奇幻孜然风味香肠,生产日期是2017年9月17日,保质期为120天,到2018年1月16日查获时止过期一天。
    行政处罚内容 关于沈阳新一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的处罚决定书沈阳新一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68号;法定代表人:杨洪峰;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09月14日;营业期限:2007年09月14日至2027年09月13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经营;冷热饮品制售。一般经营项目:(外资比例小于25%)商品展览展示服务策划、企业投资策划及管理;商场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屋场地租赁;农副产品收购(国家限定的除外);停车场服务、包装服务、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验光配镜,皮革养护;金银饰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纺织品、针织品、化妆品、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皮革制品、箱包、皮草、健身器材、儿童玩具、工艺美术品、汽车零配件、五金工具、装饰材料、花卉、观赏鱼、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及配件、通信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辅助设备、孕婴用品、农副产品、计生用品(医疗器械除外)的批发、零售(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节能产品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除外)。(须经审批或取得许可证经营的,须经审批或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沈阳市沈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662542861k.2018年1月16日,本局接到举报人举报,称当事人在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68号有经营过期食品,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16日16时到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双汇Q奇幻孜然风味香肠柜台上玻璃容器里找到91个小香肠(属于需要称重销售的),生产日期是2017年9月17日,保质期为120天,到2018年1月16日过期一天。于2018年1月16日经局长批准立案,并指定孙宏、石立刚负责本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15年7月开始跟沈阳市旺雅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雅轩)联营合作,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2101110015826.商品的供货、整理货架、退货等工作都是由旺雅轩派出人员负责,当事人只负责销售和销售数据的留存。2017年11月7日旺雅轩给当事人卖场提供了5kg双汇Q奇幻孜然风味香肠,开始销售。生产商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6
    决定机关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洪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