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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1]004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1月25日15时34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南宁市西乡塘客运站内对广西现代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修理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修理厂于2020年11月7日对桂AS8500(黄牌)货车进行二级维护时,未按要求对该车进行二级维护直接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询问笔录1份、视听资料2份、违法信息告知表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修理厂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5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