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0070****058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191民初2758号 |
案号 | (2021)皖0191执354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12-25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关海萍与被告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0年8月17日解除;二、被告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关海萍生活费及经济补偿金合计16895元(款项汇入:户名:关海萍,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营业室,账号:6217231********0534);三、如被告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二项约定的期限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应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2021年5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原告关海萍利息至款清之日止;四、原告关海萍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争议;六、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原告关海萍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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