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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疏公(消)行罚决字〔2016〕00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停止对广州新城14号地块春天百货广场的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31
    决定机关 疏附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