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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平交执罚字(2020)第200900051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第三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并责令整改,罚款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8
    决定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