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豫平交执罚字(2020)第200900051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第三条第(六)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并责令整改,罚款25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8 |
决定机关 |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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