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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常交道罚字[2022]0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21
    决定机关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