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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阜食市处字(2018)第02-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应办理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和null,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3
    决定机关 衡水市阜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