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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淇环罚【2016】第3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标偷排;未办环评擅自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1.立即对厂区内雨、污管网进行整改,确保工业污水不再向雨水管网内排入;加工红薯设备立即停止违法使用,拆除设备。2.给予三万六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1
    决定机关 淇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