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中工商处字〔2017〕第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登记管理 |
行政处罚内容 |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29 |
决定机关 |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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