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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环行罚〔2016〕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批先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补办环保审批手续,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12
    决定机关 南昌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黄志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