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牛新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88216****310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812民初3701号
    案号 (2017)鲁0812执59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3-27
    发布日期 2017-04-10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晋浙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7497414.4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被告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晋浙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因逾期付款的损失(损失的计算方式为:以逾期未付货款9497414.44元为基础,从2016年1月5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逾期未付货款7497414.44元为基础,从2016年4月2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三、驳回原告晋浙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