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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防市城管罚字〔2021〕2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防城港市港口区白龙街(园博园斜对面)及防城港市港口区三都路中段擅自挖掘城市道路16.5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5
    决定机关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叶吉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