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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吉林市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志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5279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船民一初字第1615号
    案号 (2015)船执字第0023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船营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5-06
    发布日期 2017-03-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吉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2015年4于30日前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60万元;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利息; 被告姜志华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费20940元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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