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浔公(南)行罚决字[2020]0137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湖州南浔发祥庭宾馆未采用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6月3日13时20分许,南浔派出所民警对湖州南浔发祥庭宾馆(广告牌名称:骏怡连锁酒店)检查发现,该宾馆在未落实互联网上网安全审计措施的情况下,提供WIFI无线网络服务(用户名:骏怡酒店,登录密码:88888888),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综上所述,湖州南浔发祥庭宾馆的行为已构成未采用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04 |
决定机关 |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南浔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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