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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东)食药监食罚〔2020〕19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9.4元;2.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1、2项罚没款合计50029.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0
    决定机关 东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