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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骏合金控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宏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777****020U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7民初08373号
    案号 (2019)沪0117执49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8-27
    发布日期 2019-09-1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琼于2019年7月30日归还原告诸惠琴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2,000元,合计112,000元;   二、被告上海骏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双方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2,540元,按四分之一收取635元,由被告杨琼负担(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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