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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公(湖)行罚决字[2019]519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祈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祈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店内员工马xx的流动人口信息,于2019年8月30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杭州祈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未按规定将招用的流动人员信息报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祈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各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31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湖墅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