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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巴南市监处〔2020〕511922200001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6792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6
    决定机关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