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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卫公罚〔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6
    决定机关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