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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裕建罚字﹝2021﹞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壹点肆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6
    决定机关 六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