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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济长市监罚〔2020〕10001-05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同时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6.1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22.00元;2、罚款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5
    决定机关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