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大建执法(罚)决字[2017]第3-0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452712.96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05 |
决定机关 |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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