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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市管半处字〔2018〕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综合考量,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7
    决定机关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缪兆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